据司淑芳介绍,目前“广覆盖、低水平”的新农合,越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报销比例高:在乡镇级医院报销70% ,县医院报50% ,市级医院报30% ,制度设计的目的是合理分流病人,保证小病在基层,让群众就近就医,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;但新农合对重大疾病报销比例偏低的问题又凸显出来,一个农民每年门诊报销5000元、住院统筹基金最高封顶报销5万元,很难解决农民看不起大病的问题。
“农民看病贵,贵在大病上;小病小灾没问题,看不起的是大病。”省政协委员、菏泽博爱医院院长钟国栋认为,“越是大病越往上走,花钱越多,报销的比例反而越低,大病致贫、大病返贫表现也就更突出!”疑难病、恶性肿瘤、脏器移植、关节转换、支架植入、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等大病患者的 70% 要到市医院来,恶性肿瘤,手术、化疗整个治疗要在 6-10个月内6次住院,正好在一个年度内,病人在市级医院治疗花到10万元以上,而平均报销比例只在 27% 左右,70% 以上的还是要由病人家庭承担。“7万多元对一般农民家庭就是个不小的负担,一人生病拖垮几个家庭的不在少数。”
司淑芳分析,在几年前没有新农合时,部分农民有了大病,往往50岁以上就不治了,新农合使我省农民的生命延长了,但当前我省的经济发展条件摆在这儿,保障水平又不可能太高,这也是新农合制度亟待完善的地方。
司淑芳建议,卫生行政主管部门,可以如设立临床路径一样,确定恶性肿瘤、移植、关节转换等几种发病率较高,花费达到一定金额的大病,在新农合原有报销的基础上增加比例或金额,能增加 10% 就很管用了,且并不一定给整个基金的运行增加多少负担。(